為了獲取國家獎勵的淘汰落后產能資金,蘭州福鑫植物纖維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滿某某竟然偽造、變造相關公文、證件,同時還向審批的領導、單位行賄100余萬元。4月15日,滿某某因涉嫌偽造、變造國家公文、證件罪以及行賄罪、單位行賄罪站在蘭州中院刑事審判庭接受法院公開審理。庭審中,他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并將非法取得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572萬的過程進行了陳述。該案將擇日予以宣判。
庭審顯示,蘭州福鑫植物纖維有限公司是位于皋蘭縣的一家紙漿生產企業(yè),在2008年按照國家有關政策予以關停,并得到了淘汰落后產能資金10萬元。據指控,2011年5月,生于1966年的滿某某以“蘭州福鑫造紙廠”名義,偽造、變造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的所用的政府、工商、土地、地稅等相關公文、證件,通過皋蘭縣工業(yè)商務和信息化局(下稱皋蘭縣工信局)違規(guī)申報項目資金,并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分三次取得國家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572萬。
2011年7、8月間,滿某某找到時任省工信委循環(huán)經濟處處長的萬景峰(已判刑)尋求幫助,分2次送給萬景峰80萬元。2012年春節(jié)前,滿某某取得了獎勵淘汰落后產能資金后為表示感謝,通過皋蘭縣工信局局長張某某(另案處理)給皋蘭縣工信局(已做處罰)行賄23萬元。2013年10月,滿某某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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