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鳴紙業(yè)公告,承若之前公告披露,內容有關該法定要求償債書、公司提出的法庭禁制令及公司有關已繳清股股份轉讓申請的認可令。
禁制令內容為禁止該法定要求償債書的債權人于香港境內對公司提出任何潛在清盤呈請,禁制令已于2017年6月14日的聆訊被法院命令駁回。
據(jù)悉,在考慮到判決理由,該公司已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為判決作出上訴申請(案件編號為CACV158/2017),上訴通知書已2017年7月12日送達至被告人。
此外,認可令,該公司現(xiàn)已透過法律顧問要求呈請人于2017年7月17日或以前就該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作是否反對的回覆,以消除由被告人針對公司作出清盤請起有關公司已繳清股股份轉讓的不確定性。待呈請人回覆或于給予呈請人回覆限期過后,公司將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認可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