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澳大利亞農林漁業(yè)部發(fā)布2014年第82號行業(yè)進口通關通告,從2014年11月30日開始對木材進口商實施新的非法采伐法。該通告是對2014年8月19日公布的2014第79號通告的更新,提供了更多的關于該部門正在采取的措施,以幫助企業(yè)適應新的要求。該非法采伐法主要影響進口某些管制的木材和木材產品進入澳大利亞的進口商。
根據(jù)2012年禁止非法采伐法,進口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材產品進入澳大利亞是刑事犯罪。根據(jù)禁止非法采伐2013年修正條例(條例),該法律的一個新增項目,將在2014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從這日起,進口受管制的木材或木材產品(見條例附表1)的進口商,在進口這些產品之前,需要評估和管理木材被非法采伐的風險,這就是所謂的實施“盡職調查”。
受管制的木材產品的海關關稅代碼為44、47、48及94章節(jié)。這包括大多數(shù)木材和木制品,如鋸材,膠合板,裝飾線條,木工板,膠合板,紙漿,紙張和木制家具。
進口商還需要回答一個簡單的關于他們是否遵守盡職調查義務的聲明問題,這個聲明問題作為其向海關申報的全部進口聲明的一個部分。無論進口商對這個聲明問題回答yes或no,他們的貨物都不會在邊境被攔截。進口商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盡職調查要求適用于2014年11月30日后抵澳的全部進口木材,而不管訂單是在這個日期之前或之后下的。
該部門認識到一些企業(yè)可能需要時間來適應這個新要求。出于這個原因,在該條例生效起的18個月內,該部門的重點是幫助進口商和加工企業(yè)達到條例的要求。
在此期間,該部門將不尋求查處正在努力做正確事的企業(yè)。相反,其重點將放在與企業(yè)的合作上,確保他們有足夠的信息來了解和遵守盡職調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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