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市政府獲悉,2010年為市政府確定的全市開展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攻堅年,宜賓將重點抓好城鎮(zhèn)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城鎮(zhèn)垃圾處理廠建設項目、制漿造紙企業(yè)達“新標”、工業(yè)企業(yè)限期治理項目、污水、垃圾處理收費政策落實,確保在2010年底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各項任務。
市政府要求,江安縣、宜賓縣、南溪縣、長寧縣、高縣、筠連縣、珙縣7個在建污水處理廠必須在2010年發(fā)揮減排作用,力爭環(huán)保部認可最大減排量。南岸污水處理廠、興文污水處理廠務必穩(wěn)定達標運行,2010年6月底前,南岸污水處理廠處理量達到設計處理規(guī)模的75%。楊灣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必須在2011年底前建成投運。宜賓市中心城區(qū)、宜賓縣、筠連縣、珙縣、興文縣、屏山縣、江安縣、高縣、南溪縣9個垃圾處理廠必須在2010年完成驗收工作,正常運行。市轄區(qū)(天竹公司、宜賓紙業(yè))、高縣(華盛紙業(yè))、長寧縣(竹海紙業(yè))、屏山縣(龍華紙業(yè))、江安縣(蜀星紙業(yè))的制漿造紙企業(yè),2010年全年必須全面發(fā)揮減排作用,力爭環(huán)保部認可最大減排量。逾期未達標的,當?shù)卣畬嵤┩.a(chǎn)治理,治理無望的,堅決予以關閉。四川北方紅光化工公司廢水綜合治理項目必須于2010年6月底完成。生活污水處理費、生活垃圾處理費未開征或征收不到位的市中心和各縣城,要在2010年3月底前出臺、落實收費政策。
同時,宜賓將嚴格執(zhí)行減排工作問責制、逗硬減排目標考核、建立減排工作保證金制度,加大減排攻堅考核獎懲力度。凡是未完成減排目標任務的區(qū)縣、市級有關部門、企業(yè),一律按當年目標任務未完成考核并通報全市。對達不到減排攻堅要求和任務,嚴重影響宜賓減排目標考核的,暫停審批、備案和核準除污染治理項目以外的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暫停財政補助資金的技改和能力建設項目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