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山紙業(yè)于日前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08司凍285號),獲悉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青州造紙有限責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568萬股,股份性質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07%)因與本公司資金占用糾紛一案,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568萬股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予以繼續(xù)凍結,凍結起始日:2008年7月9日,凍結終止日:2010年7月8日。本次凍結包括凍結期間產(chǎn)生的孳息(孳息是指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發(fā)的送股、轉增股、現(xiàn)金紅利)。
另外,福建青山紙業(yè)還日前還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2008司凍288號),獲悉本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青州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因與中國信達資產(chǎn)管理公司福州辦事處欠款糾紛一案,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568萬股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予以繼續(xù)輪候登記及凍結, 凍結起始日:2007年1月15日(輪候凍結起始日),凍結終止日:凍結期限為兩年(自轉為正式凍結之日起計算)。本次凍結包括凍結期間產(chǎn)生的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