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長控(600137)9月4日公布重大訴訟事項公告稱,四川泰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幾起借款糾紛近日審理終結,公司將承擔連帶責任。
公告顯示,成都中院判決第一被告四川泰港支付原告中國銀行成都市新華大道支行承兌匯票票款400萬元及罰息。第二被告ST長控對四川泰港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四川泰港追償。
成都中院另判決第一被告西藏金山發(fā)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中行新華大道支行借款本金4000萬元及4000萬元借款利息和逾期利息,第二被告四川泰港和第三被告ST長控均在4000萬元范圍內對金山公司上述所欠款項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承擔該責任后,有權向第一被告金山公司追償。
此外,由于ST長控為四川泰港借款糾紛一案中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綿陽中院裁定凍結公司所持成都天竹竹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49%的股權和成都中元漿紙有限責任公司45%的股權。
公司稱,以上判決和裁定事項生效,將對公司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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